饭店女员工商某在单位门口捡了张信用卡。让她没想到的是,信用卡背面赫然写着密码。她查询后发现,卡上存有3万余元。商某没能把持住,她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连续十次提款,数额达24000元。失主徐先生报案后,商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日前,商某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崂山法院一审判处缓刑。
27岁女青年商某是东营市人,她来青后在崂山区一家饭店工作。今年2月7日8时许,商某在饭店门口捡到一张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据悉,这张信用卡上存有3万余元。让商某没有想到的是,这张信用卡的背面居然写着密码。
商某难抵诱惑,她先后十次在交通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24000元现金,还在饭店里消费了近100元。失主徐先生发现信用卡失窃后,到银行查询交易明细,这才吓了他一跳。接着,徐先生来到派出所报案。今年3月20日,商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崂山法院受审时,商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
崂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商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是,她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自愿认罪,并退赔了全部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日前,此案一审宣判,商某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