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票证券资讯网站

深圳最大财经金融网站,共享中国经济发展成果以专业服务与用户。提供365天花全天候专业及时全面的深具价值的中国股市财经信息,包括股票行情、上市公司资讯,

« 周大福遭遇质量门---"价真货不实"一对多产品业绩分化 首尾相差23个百分点 »

上海倒楼案高管受审 被控挪用4.4亿

  

   “楼倒倒”主要责任人被控三宗罪

  【贪污罪】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阙敬德和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致使梅都公司4000余万元资产在改制中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

  【挪用资金罪】2009年3月至6月,张志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销售款4亿余元用于购买银行等机构的理财产品。

  【重大责任事故罪】2008年11月和2009年6月,张志琴在负责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开发过程中,安排不具备开挖土方资质的张耀雄分包“莲花河畔景苑”12号和0号地下车库的土方开挖,并指定将土方堆放在 “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北侧等处,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昨日(3月1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伏事件背后的2名核心人物,终于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身。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产)董事阙敬德被控伙同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志琴在梅都房产改制期间,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房产4246万余元资产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此外,张志琴还被控挪用4.4亿元售房款买理财产品,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罪。曾被传担任过梅陇镇镇长助理的阙敬德当庭否认受过任命,并且和张志琴两人承认大部分被控事项。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成焦点

  2009年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在建的7号楼突发整体倒伏事故,致使一名工人被压窒息身亡。一夜之间,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梅都房产也“名声大噪”。随后,媒体深入调查发现,梅都房产的股东阙敬德与公开信息显示的梅陇镇镇长助理同名,“红顶商人”阙敬德再度引起哗然。

  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司法机关透露阙敬德涉嫌经济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闵行区相关部门一纸公告又称阙敬德的镇长助理职位属于违规任命,使阙敬德的身份再度成谜。昨日,庭审过程中,阙敬德表示从未看到过关于镇长助理任命的“红头文件”。

  由于法律规定,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是否曾担任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对案件的判决尤为重要。根据检方指控,阙敬德原系上海梅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服务所副所长、所长。和他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张志琴在征地服务所担任过会计。1995年12月,阙敬德、张志琴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服务所委派,分别担任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梅都房产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以及董事、副经理。

  关于征地服务所的性质,检方与阙、张两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展开了一番争论,检方认为征地服务所是梅陇镇政府的一个内设部门,不具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阙、张两人属于乡镇一级政府的国家工作人员。而阙、张两人的律师坚持认为阙张二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征地服务所实际是镇下属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不在国家机关的范围内。

被控分4次贪污集体资产

  起诉书显示,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间,阙敬德、张志琴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分4次,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房产4246万余元未计入资产置换价格。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发生在绿梅公寓项目。在改制时,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的绿梅公寓仅有1.5万平方米房屋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减少资产评估值达2032万余元。

  检方宣读的证词显示,改制评估人员在调查梅都房产的资产情况时,发现绿梅公寓其实有12栋楼,但张志琴只提供了6栋楼的图纸,对其谎称该项目部分资产不属于梅都公司所有或者属于职工公寓不具备销售条件,导致评估的资产减少。

  两人还隐匿了梅都房产资产中桂梅别墅的2套房屋,价值236.3万余元;隐瞒了梅都公司在改制基准日前已经取得古美基地78.5亩地的建房指标,对评估公司谎称公司对基地只有1000多万元的投入,未取得任何批复或者协议,导致资产评估值减少1783万元。

  除了隐匿欺骗评估机构,检方还发现阙、张两人向上级部门谎称绿梅公寓离淀浦河太近,部分房屋存在拆除、损失风险,打报告骗取减免资产置换价值350万余元。

  首次在媒体前露面的阙敬德刚进法庭时,显然有些紧张,回答检察官或者辩护律师的询问时,表现得相当犹豫,甚至让庭审一度出现 “冷场”。他承认在梅都房产改制评估期间确实有隐匿资产的行为,也承认在其指使下,张志琴向上级部门打了骗取损失的报告,但对检方指控的贪污金额及计算方法存在异议。

  阙敬德在庭上供述,他是10多家梅陇镇集体企业挂名的法人代表,对相关公司业务只存在“宏观”上的管理。阙敬德还表示,自从梅都房产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24个股东所有的私营企业后,他获得过200多万元的分红。

 挪用销售款买理财产品

  虽然阙敬德“声名远播”,但他在梅都房产的股权仅为15%,第一大股东是多年来一直担任其下属的张志琴(掌握公司64.375%的股权)。梅都房产改制完成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便由阙敬德变换成张志琴。根据检方查明的证据,阙张两人共事时间近20年。张志琴在庭上称,他当时进入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是阙敬德安排的。

  张志琴除了被控与阙敬德两人共同贪污4200余万元外,还被控利用担任梅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擅自将梅都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销售款4.4亿元,通过其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上海江纳实业有限公司账户,在东亚银行新天地分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张志琴承认自己确实有私心,进行相关投资活动前未召开过股东会议征求意见,并承认在其个人账户内有2000多万元为公司资产。

  关于莲花河畔景苑事故,除张志琴外的6名责任人已经于农历新年前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刑罚,《每日经济新闻》获悉,已经有3名被告人上诉至上海市一中院。3月1日的庭审中,检方称相关部门在倒楼事件发生前半年,已经注意到该楼盘土方堆积过高的问题,责令张志琴改正,险情也不止一次发生。张志琴当庭承认自己确实没有注意到土方开挖承包人没有资质,没有注意到7号楼的水平位移情况。

  今天(3月2日)下午,该案将继续开庭,控辩双方将进入辩论程序。

  

    据新华社电 去年引发各界强烈关注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重大责任事故案昨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对开发商、建筑商和监理方的6名相关人员提起公诉,认为他们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发生一幢13层楼房向南整体倾倒事故,一名安装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亡。该事件一时之间成为社会关注和舆论的焦点,网上更出现百万人签名活动:强烈要求彻查“倒楼”事件。

  被提起公诉的6名被告人中,秦永林原系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负责人;张耀杰、夏建刚、陆卫英均为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耀雄原系“莲花河畔景苑”土方开挖项目的承包人员;乔磊原系监理方上海市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莲花河畔景苑”工程总监理。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8月,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众欣公司承建梅都公司开发的“莲花河畔景苑”房地产项目。同年9月,梅都公司与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莲花河畔景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光启公司为工程监理单位。2006年10月,梅都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始施工。

  2008年11月,梅都公司项目负责人、被告人秦永林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另案处理)指令,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的地下车库分包给不具备开挖土方资质的被告人张耀雄进行开挖。后秦永林及张志琴为便于土方回填及绿化用土,指使张耀雄将其中的12号地下车库开挖出的土方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2009年6月,秦永林及张志琴为赶工程进度,在未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仍指使张耀雄开挖该项目0号地下车库的土方,并将土方继续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堆高最高达10米。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张耀杰作为众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任由梅都公司将合同约定属于总承包范围的地下车库土方开挖工程违法分包给被告人张耀雄,以及违规堆积土方;被告人夏建刚作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对违规开挖、堆积土方行为不予制止;被告人陆卫英明知众欣公司将其指派为“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经理,怠于履行职责,任由梅都公司将该项目的0号地下车库违法分包及进行违规施工;被告人乔磊作为工程总监理,对梅都公司指定没有资质的人员承包土方施工及违规堆土的行为,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有效制止和报告主管部门。

  经审价,7号楼土建及安装造价计人民币669万余元。梅都公司监管小组在7号楼倾倒后向购房者赔付计人民币1276万余元。经事故专家组认定,7号楼倾倒的主要原因是7号楼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发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桩基的抗侧能力。

  事故发生后,秦永林等6人主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并如实供述事实。公诉机关认为,6人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发生倒楼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946万余元,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6人均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随着6号楼最后27户业主选择留房,历经半年多的闵行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理赔工作全部结束。因倒楼而受到影响的489户业主,仅81户选择退房,其余408户选择留房。

  据介绍,倒楼发生后,小区内实有业主489户,7号倒覆楼41户业主中1户因只交纳订金不视作购房合同,所以倒覆楼中实际只有40户业主,经过多方协商,20户选择置换留房,另外一半选择退房索赔。上周末,施工、监理方为加固的6号楼出具“房屋质量合格”的加固报告,6号楼最后27户业主不约而同选择留房,意味着449户未倒楼业主中仅有61户业主退房。

  闵行区政府接下去仍将继续监管小区的后续建设,万科方面也将继续托管。“目前万科物业接手小区物业管理已无悬念,根据其法定义务,万科将在未来2—5年内继续履行房屋保修等质量问题,但托管是有时限的,待小区交房后将视情况而定。”闵行区政府律师张鹏峰直言不讳。

上海

图为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覆现场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获悉:上海在建倒覆楼盘“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原镇长助理阙敬德涉嫌贪污罪被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前,上海在建楼房倒覆事故中的7名责任人被检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其中包括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张志琴,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秦永林,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耀杰及工作人员夏建刚、陆卫英,无业人员张耀雄和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莲花河畔景苑”总监理乔磊等。

  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一幢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覆,致一名作业工人当场被压死亡。检方第一时间派出干警介入事故调查。

  经调查,阙敬德并非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闵行区委日前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此外,阙敬德还担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目前,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党委、镇政府已撤销阙敬德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此外,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梅都房地产公司成立于1995年,原为闵行区梅陇镇集体企业,2001年转制为民营企业。公司原董事长阙敬德现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5%;公司原董事、现任董事长张志琴为第一

大股东,占64.275%股份。

不排除收购梅都公司股权的可能性

  本报记者 潘洁发自上海

  在表明愿意托管上海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后续建设的态度后,万科又有了新动向。8月1日,在一份最新情况说明中,上海万科表示,如果梅都公司难以继续操作莲花河畔景苑项目,不排除由上海万科收购梅都公司的股权,以保障该项目的后续建设。

  业主倾向“万科收购”

  7月31日,对于未倒的10栋楼房,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公司公布了“打折5%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并退本返息”、“按2009年6月27日市场价由万科收购”3种方案。

  昨日,在搜房网“莲花河畔景苑”的小区论坛上,不少业主纷纷“赶来”了解内容,并且讨论该如何在3套方案中进行选择。

  记者在采访了几位“赶来”的业主后发现,大部分被采访的业主愿意选择方案三,但是这些业主同时也表示,对于这段时间业主在外租房的费用以及申请贷款时已经支付的一些手续费用等,希望开发商能够进行一些适当的赔偿。

  也有些业主担心,对于已经造好的房屋地基部分,是否还能通过加固等方式确保质量,希望万科能公开建造过程,让业主放心入住。

  想为房产业挽颜面?

  在这份《关于上海万科参与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后续建设的情况说明》中,上海万科表示,莲花河畔景苑发生倒楼事件以来,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万科对此非常关注。

  上海万科认为,此次事件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或者房地产买卖双方的纠纷。某地旅行社以上海“塌楼游”为广告,看来事件已经影响到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整体形象。

  一旦项目公司被万科收购,按照万科的惯例,楼盘名称将会相应更改。对于此次收购,万科强调不会造成股东损失。根据万科的承诺,该楼盘将“在2010年5月31日前按预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友情“深厚”促接手?

  记者了解到,从倒楼事故发生后,政府就希望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梅都公司,以取代其后续的开发。在之前讨论的方案中,上海实业集团名下的上海城开,一度被认为是较为成熟的备选开发商。但是经过多次讨论后,最终还是由目前占据上海住宅开发市场份额最大的上海万科来接盘。

  万科在这份情况说明中,流露出闵行区与万科之间“深厚”的友情。“万科进入上海房地产市场已经18年,上海市、闵行区给予万科信任和支持,闵行是万科在上海起步和重点发展的地区,万科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行业责任。”上海万科表示,面对行业的困难、政府的期许、购房人的焦虑,万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这一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上海万科最后表示,作为上市公司,必须对股东负责。根据对梅都公司以及景苑项目的了解,万科方面认为,目前梅都公司的财务状况能够承担对购房人的责任;对景苑项目的质量安全状况,万科相信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鉴定结果。

  “我们的想法是,只要恢复了购房者的信心,景苑项目早晚会得到市场的认可,万科参与这个项目,不会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万科对接手“楼脆脆”信心十足。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日历

最新评论及回复

最近发表

Powered By Z-Blog 1.8 Arwen Build 81206

Copyright@2009 金融资讯.